中国制造网每日行业资讯----从一则出口巴西案件看巴西清关风险

time2015/07/07

一、      案情简介

江苏某出口A向巴西买家B公司出运了2票玻璃制品,价格条款FOB,应付款日过后买方拖欠货款。在中国信保海外追偿渠道介入后,B公司声称由于厂商未按其要求对货物进行包装,在包装上填写了C公司的信息,

导致货物被当地海关扣押。A公司抗辩表示,货物包装完全按照B公司要求制作,并提供了相关沟通记录。

经海外律师渠道进一步核实,巴西海关对进口商申报的税号有严格的审查,由于买家B公司向巴西海关申报C公司的税号,并谎称其是C公司的法人,导致货物被扣押。渠道同时发现,买家B公司过去持有C公司股份,

但在之前已经全部卖掉。

由于巴西海关规定被扣押货物的处理必须有进口商的配合,海外律师渠道多次要求B公司配合处理货物,B公司消极回应,最终导致货物全损。

二、巴西海关政策简介

巴西海关政策较其他地区较为特殊,了解巴西的海关政策,对于出口到巴西的中国企业保障海外收汇有着及其重要的作用。

(一)海关事务由联邦税务总局负责: 根据巴西海关条例,所有货物的报关程序均需通过巴西外贸网(SISCOMEX)进行。

(二)大部分商品进口均须办理进口许可证:

(三)进口通关时海关按颜色分类抽检

(四)提单表示要求特殊,巴西海关不接受海运单(Sea Waybill),同时,所有无单货物(单证信息缺失或错误)靠港卸货后将被视为走私,立即被海关扣押并处以罚款。

另外,巴西海关对正本提单也有一些特殊要求:

1、        收货人不得为“TO ORDER”。若提单上面的Consignee显示为“TO ORDER”,货物将会被海关扣留,直至向巴西海关系统提交收货人的详细资料(包括完整地址,企业税号CPNJ,电话、传真等联系方式及

2、        联系人等),海关才会允许提货。

 2、不接受通用货物描述。

3、必须标识Consignee的企业税号CPNJ、货物的巴西商品海关编码NCM code。

4、运费必须用数字和文字同时在提单上注明。

(五)海关通关手续繁琐

(六)退运或转卖不易操作:巴西对进口报关有相应的时限要求:在港口和机场(Primary Zone Area)的货物应在卸货后90天内进行;在其他科进行海关进出关活动的地区(Secondary Zone Area)的货物应在卸货后45天

内进行。若要求时限后货物仍无人认领,将直接被认定为弃货,并由巴西联邦税务总局负责拍卖或捐赠,若是假冒伪劣产品则直接销毁。

可以看到,巴西海关的清关材料要求较为特殊,清关审核较为严格,如不符合规定,都有被罚没的风险。尤其是在买家存在欺骗行为的情况下,货物被扣押的几率大幅提高。不仅如此,货物被海关扣押也很有可能成为某些进口

商索要折扣甚至拒绝付款的“正当理由”,最后导致出口企业货款两空。